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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音乐广播管理公告

分类:管理公告

河北音乐广播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您必须在理解并完全接受本规定及相关法规的前提下,方可成为河北音乐广播 的正式用户,享有 河北音乐广播 用户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条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 河北音乐广播。

第二章 用户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用户有权在拥有讨论权限的各版面所限定的讨论范围内在相应版面进行发言、讨论。
第四条  用户有义务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并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第五条  河北音乐广播 对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的保密,以下情况除外:
(一)用户授权 河北音乐广播 透露这些信息。
(二)相应的法律及程序要求 河北音乐广播 提供用户的个人资料。
第六条  如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本站保留取消该用户资格的权利。
1)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
2)请勿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3)请勿注册和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
4)请勿注册不文明、不健康的名字,或包含歧视、侮辱、猥亵类词语的名字;
5)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名字、图形符号组成的名字。
第七条  用户需尊重网上道德,不得违反本站规定的用户发帖管理事项的规定,要遵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得宣扬反动、色情、暴力、迷信、邪教和犯罪等内容。用户要为此承担一切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第八条  用户有在各正常版面发贴和读贴的权限,若版面中有特殊规定,或用户因受到处罚而关闭权限则例外。

第三章 用户管理

第九条  留言板由留言板管理人员(管理员、版主等)组成的梯级管理团队来管理维护。
第十条  版主负责管理所负责版面,引导所负责版面讨论气氛,及时删除不良帖子,整理精华区等。
第十一条  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作者的前提下处理用户不符合留言板管理规定的帖子。

第四章 用户发布信息管理

第十二条  严禁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第十三条  严禁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第十四条  严禁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第十五条  严禁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第十六条  严禁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第十七条  严禁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第十八条  严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严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严禁发布可能会妨害第三方权益的文件或者信息:
(一)病毒代码;
(二)黑客程序;
(三)软件破解注册信息;
(四)其他恶意程序。
第二十一条  不允许各种形式的广告贴(广告版或供求信息版除外)和软文。
第二十二条  严禁在灌水区以外的版面灌水,严禁一帖多发、刷版等恶意灌水现象。
第二十三条  发贴前请看清所在版面讨论的主题,不要发表与版面无关主题、与主题无关回复、上传与内容无关图片。
第二十四条  转载请注明出处,禁止转载或引用涉及版权问题的文章。
第二十五条  严禁带有侵害 河北音乐广播 利益的其他内容的帖子。

第五章 处罚规则

第二十六条  用户若出现下列情况任意一种或几种情况,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本站有权限制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完全限制权限处理。本站的系统记录可以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电子信息证据提交国法司法机关。
(一)使用不雅或不恰当ID和昵称;
(二)从事非法商业活动;
(三)发表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言论。
(四)发表含有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侵害 河北音乐广播 利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言论。
(五)发布可能会妨害第三方权益的文件或者信息,例如(包括但不限于):病毒代码、黑客程序、软件破解注册信息。
(六)模仿或者假冒本站管理人员昵称、签名、头像,用以假冒管理人员或破坏管理人员形象。
(七)假冒本站工作人员发布信息。
(八)其他妨害 河北音乐广播 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七条  凡文章违反 河北音乐广播 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权不通知作者直接删除,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管理人员有权对其做出限制部分权限、暂停权限、直至永久性限制权限处理。
第二十八条  不得利用本站系统BUG进行任何活动,如发现此类情况,本站有权关闭权限或删除帐号。河北音乐广播将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 版权声明

第二十九条  河北音乐广播 用户(包括管理人员)在河北音乐广播 交流和发表的任何言论,只代表用户自身的观点,与 河北音乐广播 的观点无关。
第三十条  信息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留言板有权将在留言板发表的信息用于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期刊等,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
第三十一条  用户发表的信息如果不是用户本人原创,而是从其它网站转载来的,那么用户发表时请在发表时选择“[转载]”,并注明出处和作者,如果从其它媒体转载,请用户自行与该媒体交涉版权问题。
第三十二条  本站文章、图片(包括转贴)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网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第三十三条  任何试图转载、引用发表于本留言板的版权文章、图片须符合以下规范:
(一)在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图片出处“河北音乐广播 http://www.fm1024.net”。
(二)在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事先和 河北音乐广播 以及文章、图片原作者取得联系,获得书面许可后方可使用。
(三)任何修改与部份删除均需事先获得作者书面许可,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七章 规定的修改和服务修订

第三十四条  河北音乐广播 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规定。本规定一旦发生修改、修正,将会在本站重要位置上提示修改内容。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所有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享用本站的服务,则视为默认规定的变动。
第三十五条  河北音乐广播 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河北音乐广播 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站规章制度条款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本站规章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七条  河北音乐广播 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相关法律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你可以通过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http://yygb.blog.inhe.net/tb.do?diaryId=23767

评论列表

1

我非常喜欢你们的节目我也是天天在听我喜欢小勺哥和金钊姐那个版块。

发布人:Anonymous 发布时间:2007.3.19

2

感谢关注河北音乐广播博客 请多多留下宝贵意见http://www.fm1024.net ^_^

发布人:音乐广播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3.20

3

我是你们的老听众,喜欢小勺、金钊、蚂蚁的节目,虽然天天听,可还真没发过短信,不知道你们那是怎么收费的,是包月还是一条多少钱啊?

发布人:Anonymous 发布时间:2007.3.27

4

暂时没有包月 手机用户发送是两角 信息费一角(共三角 :P)

短信平台

移动用户
88501024

联通用户
93951024

小灵通用户
199501024

发布人:音乐广播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3.27

5

我想问一下;怎么在网上参与节目互动,平时我总是听沙沙 小勺的节目,但还没参与过.

发布人:Anonymous 发布时间:2007.4.14

6

我很喜欢这个节目,但从未发过信息

发布人:Anonymous 发布时间:2007.5.20

7

我很喜欢你们这个平台也 很喜欢你们每个主持人,特别喜欢心迪,心迪音乐时间,希望你能越办越好,永远支持你的

发布人:小人鱼 发布时间:2007.7.13

8

点首英文版的‘第一次爱的人’吧 ‘她’喜欢听这首歌,送给‘她’。 祝‘她’学习进步。 一定要放啊! 希望你能越办越好,永远支持你的

发布人:只要开心就好 发布时间:20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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